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思维导图版)

2020
08/17
作者:
中道财税



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史蒂芬·柯维(Stephen Richards Covey)《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是“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10大管理类书籍之一”。

在书中,柯维博士将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提炼为:


1、积极主动:be proactive
2、以终为始:begin with the end in mind
3、要事第一:put first things first;
4、双赢思维:think win/win;
5、知彼解己:seek first to understand, then to be understood
6、统合综效:synergize;
7、不断更新:sharpen the saw

今天的干货将带来七个习惯的详细解读,并配合思维导图,经典不容错过,希望大家牢记在心,成就自己的职场高效习惯!




习惯一:

积极主动——个人愿景的原则





最令人鼓舞的事实,莫过于人类确实能有能力主动努力,以提升生命价值。


——亨利·戴维·梭罗





主动积极即采取主动,为自己过去、现在及未来的行为负责,并依据原则及价值观,而非情绪或外在环境来下决定。

主动积极的人是改变的催生者,他们摒弃被动的受害者角色,不怨怼别人,发挥了人类四项独特的秉赋——自觉、良知、想象力和自主意志;同时,以由内而外的方式来创造改变,积极面对一切。他们选择自己的生命,这也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决定。

任性的本质是主动而非被动的,人类不仅能针对特定的环境选择回应的方式,更能主动创造有利的环境。



习惯二:

以终为始——自我领导的原则




和内在力量相比,身外之物显得微不足道。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所有事物都经过两次的创造——先是在脑海里酝酿,其次才是实质的创造


个人、家庭、团队和组织在做任何计划时,均先拟出愿景和目标,并据此塑造未来,全心投注于自己最重视的原则、价值观、关系及目标之上。

对个人、家庭或组织而言,使命宣言可以说是愿景的最高形式,它是主要的决策,主宰了所有其它的决定。领导工作的核心,就是在共有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之后,创造出一个文化。

太多人成功之后,反而感到空虚;得到名利之后,却发现牺牲了更宝贵的东西。因此,我们无比盯紧真正重要的愿景,然后勇往直前坚持到底,使生活充满意义。



习惯三:

要事第一——自我管理的原则





重要之事决不可受芝麻绿豆小时牵绊。


——歌德





要事第一即实质的创造,是梦想(你的目标、愿景、价值观及要事处理顺序)的组织与实践。次要的事不必摆在第一,要事也不能放在第二。无论迫切性如何,个人与组织均针对要事而来,重点是,把要事放在第一位。

有效管理是掌握重点式的管理,它把最重要的事放在第一位。由领导决定什么是重点后,再靠自制力掌握重点,时刻把它们放在第一位,以免被感觉、情绪或冲动所左右。



习惯四:

双赢思维——人际领导的原则





金科玉律已深植我们的脑海,现在则是奉行不渝的时刻。


——埃德温·马卡姆






双赢思维是基于一种互敬、寻求互惠的思考框架与心意,目的是更丰盛的机会、财富及资源,而非敌对式竟争。


双赢即非损人利已(赢输),亦非损已利人(输赢)。我们的工作伙伴及家庭成员要从互赖式的角度来思考(“我们”而非“我”)


双赢思维鼓励我们解决问题,并协助个人找到互惠的解决办法,是一种资讯、力量、认可及报酬的分享。

双赢者把生活看做一个合作的舞台,而不是一个角斗场。一般人看事情多非此即彼,非强即弱,非胜即败。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他人之得不必视为自己之失



习惯五:

知彼解己——移情沟通的原则





心灵世界自有其理,非理智所能企及。


——帕斯卡





当我们舍弃回答心,改以了解心去聆听别人,便能开启真正的沟通,增进彼此关系。


对方获得了解后,会觉得受到尊重与认可,进而卸下以防,坦然而谈,双方对彼此的了解也更流畅自然。知彼需仁慈心,解己需要勇气,能平衡两者,则可大幅提升沟通的效率。

若要用一句话归纳我在人际关系方面学到的一个最终的原则,那就是:知彼解己——首先寻求了解对方,然后再争取让对方了解自己。这一原则是进行有效人际交流的关键。



习惯六:

统合综效——创造性合作的原则



我以圣者的期望自勉:
对关键事务——团结,
对重大事务——求变,
对所有事务——宽大。

——乔治·布什





统合综效谈的是创造第三种选择——即非按照我的方式,亦非遵循你的方式,而是第三种远胜过个人之见的办法。它是互相尊重的成果——不但是了解彼此,甚至是称许彼此的差异,欣赏对方解决问题及掌握机会手法。

个人的力量是团队和家庭统合综效的利基,使整体获得一加一大于二的成效。实践统合综效的人际关系和团队摒弃敌对的态度,不以妥协为目标,也不仅止于合作,他们要的是创造式的合作。

与人合作最重要的是,重视不同个体的不同心理、情绪与智能,集个人所见到的不同世界。与所见略同的人沟通,益处不大,要有分歧才有收获。



习惯七:

不断更新——平衡的自我提升原则



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引发惊人的结果。
每念及此,我就认为世上无小事。

——布鲁斯·巴登





不断更新谈的是,如何在四个基本生活面向(身体、精神、智力、社会/情感)中,不断更新自己。这个习惯提升了其他六个习惯的实施效率。对组织而言,习惯七提供了愿景、更新及不断的改善,使组织不致呈现老化疲态,并迈向新的成长之径。对家庭而言,习惯七透过固定的个人及家庭活动,使家庭效能升级,就像建立传统,使家庭日新月异,即是一例。

工作本身并不能带来经济上的安全感,具备良好的思考、学习、创造和适应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拥有财富,并不代表经济独立,拥有创造财富的能力才真正可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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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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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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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