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正在惩罚不读书的人!

2021
07/08
作者:
中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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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士中国

人生前期越嫌麻烦,越懒得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你动心的人和事,错过新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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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偷过的懒,都会变成打脸的巴掌

小学的时候练书法,周末要背着墨水瓶去老师家,瓶子没拧紧,墨水把包里的文具都染脏了,生闷气,觉得书法太讨厌,难学又惹祸,学了几天再也不愿意去。

后来念高中,语文作文总拿不到理想的分数,硬着头皮问老师原因,他说“文笔不错,可惜字丑了些。”学校组织作文比赛的时候,老师甚至主动建议我,“写完找个字好看的同学帮你抄一遍,否则得奖的可能性很小。”

大二的时候考驾照,带我的教练脾气很不好,我被骂哭两次,羞辱智商N次,跟自己赌气,说过阵子再学,后来干脆就没再去驾校,如今即将毕业的我,依然没有驾照。

过年回家,我所在的小城市的出租车,春节是不开计价器的,10块钱的路程,能漫天要价地说30,不坐拉倒。家人在忙,家中有闲置的车,可是我不会开啊,我只能去拦出租车,送上门给他们宰客。

还有半途而废的游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美术,明天再背吧的单词……它们都在后来某个猝不及防的瞬间,跳出来为难我。

因果报应真的是恒久存在的真理,所有偷过的懒,都会变成打脸的巴掌。

记得蔡康永写过:15岁觉得游泳难,放弃游泳,到18岁遇到一个你喜欢的人约你去游泳,你只好说“我不会耶”。

18岁觉得英文难,放弃英文,28岁出现一个很棒但要会英文的工作,你只好说“我不会耶”。 

人生前期越嫌麻烦,越懒得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你动心的人和事,错过新风景。真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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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在极严厉地惩罚不读书的人

每当有人劝你努力读书,考个好大学,以后找个好工作的时候,你是不是嗤之以鼻?即使为了不忤逆家长做出口是心非的应允。

你心里是不是也在想: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中,大学生毕业连工作都找不到,更不用说买房买车、结婚生子的恢弘愿景了;在这个万众创业人人有机会改变自身阶层的时代中,大学生大多会把脑子读坏,连交际能力都堪忧,能有啥出息……

总之,在你的脑子里已经将读书无用奉为圭臬,将赚钱至上视为信条。甚至在网络上流传着各式各样的读书无用论段子,例如,XX初中辍学,然而他的小伙伴却最终考入了名牌大学,十年后,身为部门经理的XX,已经开始考虑到底要不要录用他名牌大学毕业的小伙伴……

千万不要拿这样个别的例子去忽悠那些还心智未开的年轻人。因为这样的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不爱学习的孩子,长大之后却发现,自己用几年疯狂的青春,换来了一生的卑微与底层!

记得朋友圈曾疯狂流传过这样一个帖子:两排名单,第一排列的有傅以渐、王式丹、毕沅等9人,第二排列的也是9人,分别是李渔、洪升、顾炎武、金圣叹、黄宗羲、吴敬梓、蒲松龄、洪秀全、袁世凯等9人。估计大部分朋友圈的人都不认识第一排,而熟知第二排上的人。帖子最后揭晓的答案是:前者全是清朝科举状元,后者全是当时落地秀才。因此结论是“读书无用论”。

这可是严重的偷换概念!第一排人你不认识,但不代表人家当时在社会上不知名,生活的不好;第二排人大家现在都知道,但在他们生活的那个社会,却并不招人待见的。

更重要的是,比例!成为蒲松龄、金圣叹这样的人,能有几个?还有,如果我列举既学习好,在他们当时社会生活安逸,也广为后世所知的人,会更多!

同样,没有上个大学而自主创业获得成功、赚取了大钱的人,在当下中国确实大有人在,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的人,或许就有我们的亲戚和朋友。但是,中国没有上个大学的至少超过十亿人吧,他们中有成为富豪、老板及在其他方面成功的,不是很正常吗,但是他们的成功比例是多少呢?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人,反智思潮一样不弱,并不认为上大学是必须的一条路。

那时候有没有学士学位对收入的影响非常低,25-32岁大学毕业的薪资对比高中毕业的薪资,平均年收入也就多了9千美金的样子;五十年后的今天,两个群体收入差别翻了一翻,更关键的是岗位占比数,靠高中文凭能找到工作岗位占比从之前的72%降到了38%,收入低,岗位少,生活直接崩盘,成了去年川普的铁粉。

香港江南四大家族之一的富豪田北辰,参加了香港本地一档叫做《穷富翁大作战》的真人秀节目,按节目的要求体验了一把时薪只有25港币的环卫工的生活。

田北辰在体验了两天清洁工生活、尝尽底层心酸后,一语中的:“这个社会在极严厉地惩罚读不成书的人!

这句话说得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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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读书,你才能选择想要的生活

就像龙应台对儿子安德烈说的:“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孩子,总有一天,你会长大,你要肩负起自己的人生。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埋头苦干却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吗?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拼命硬干却只能蜗居在地下室吗?

努力读书,学习一些技能,并不一定能让你成为百万富翁,却至少可以让你选择一份喜欢的工作,而不是被迫地让工作来选择你。

有一段父亲给儿子说的经典的话,告诉了我们努力读书和不读书的大不同。

儿子刚上学不久就问当农民的父亲,人为什么要读书。父亲说,一颗小树长1年的话,只能用来做篱笆,或当柴烧。10年的树可以做檩条。20年的树用处就大了,可以做粱,可以做柱子,可以做家具;一个小孩子如果不上学,他7岁就可以放羊,长大了能放一大群羊,但他除了放羊,基本干不了别的。

如果小学毕业,在农村他可以用一些新技术种地,在城市可以到建筑工地打工,做保安,也可以当个小商小贩,小学的知识够用了;如果初中毕业,他就可以学习一些机械的操作了;如果高中毕业,他就可以学习很多机械的修理了;如果大学毕业,他就可以设计高楼大厦,铁路桥梁了;如果他硕士博士毕业,他就可能发明创造出一些我们原来没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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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读书,你才能结交更优秀的朋友

我从来不认同一定要交有用的朋友这种功利的看法。但是不得不承认,结交一些优秀的朋友,能使你受益终生。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

比如责任、比如坚持、比如好习惯;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能更好地了解自己,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们可以一起成长、一起进步,一起变得更优秀。

然而,不努力读书,你很难结交到这些优秀的朋友。朋友圈、朋友圈,朋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努力刻苦的人很难与不学无术的人成为好朋友,不是因为看不起或是配不上,而是因为两种人的价值观不同,没有共同语言,很难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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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

当你不想学习,或者厌恶学习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现在的努力都是以后能有更多可以选择的机会,请不要被偷过的懒,变成的打脸的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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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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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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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