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的十条黄金原则

2021
04/19
作者:
中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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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是会议,必有准备

永远不开没有准备的会议,临时会议也需要心里考虑,会议最大的成本是时间成本,会议没有结果就是对公司的犯罪,没有准备的会议就等于一场集体谋杀。这话听起来有点冠冕堂皇,然而事实如此,只是企业多数是“差不多主义”。


重大的会议有事先检查制度,没有准备好的会议必须取消。


某些会议前,有必要把会议材料提前发给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看材料并做好准备,不能进了会议室才开始思考。


2
凡是会议,必有主题

开会必须要有明确的会议目的,会议报告前3页PPT必须显示会议主题。


没有主题和流程的会议,就好比让大家来喝茶聊天,浪费大家的生命。


会议的主题,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3
凡是会议,必有纪律

开会设一名纪律检查官(一般由主持人担任,因此主持人必须合适),在会议前先宣布会议纪律,对于迟到要处罚,对于会议上不安流程进行要提醒,对于发言带情绪要提醒,对于开小会私下讨论的行为要提醒和处罚,对于在会上发恶劣脾气和攻击他人行为进行处罚。


4
凡是会议,会前必有议程

在会议之前明确清楚的会议议程,会议运营人员要在会前做说明,使得参会人员了解目的、时间、内容,使他们能有充分的时间准备相关的资料和安排好相关工作。每一项讨论必须控制时间,不能泛泛而谈,海阔天空。


5
凡是会议,必有结果

开会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会议如果没有达成结果,将是对大家时间的浪费,所以,会议监督官有权利打断那些偏离会议主题的冗长的发言,会议时间最好控制在1.5-2H以内。


会议主持人要设置时间提醒,现在还有60分钟,还有30分钟,还有10分钟。会议的决议要形成记录,并当场宣读出来确认。


没有确认的结论,可以另外再讨论,达成决议并确认的结论,马上进入执行程序。


6
凡是会议,必有训练

把培训是看成节约时间成本的投资,让员工快速成长。培养员工,让员工减少犯错,提示技能,本质是提高了时间价值。


有专门针对如何开会的培训,对每个层级的员工都有足够的“会议训练”,许多企业缺乏这样的培训:如何开会,如何主持,如何记录,如何追踪,如何对待分歧,如何会场汇报等的。这些必要的训练,会让公司的会议变得高效。


开会难免有意见不一或者争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开会的效果,适当注意一些艺术和技巧,就会化险为夷,例如要尽量做到在会上公开称赞、私下批评,在会中 要做到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争论时也要尊重别人,不可恶意批评别人,对他人的意见如赞同不要忘了公开表示你的称赞,对意见不同也要注意措词,不能伤害别 人的自尊,特别是有上级人员参加时更要注意,千万不能为了体现自己而贬低他人。


有时候要采取民主集中模式,开放心胸,容纳意见,要开放自己的心胸去倾听别人的意见,不要被自己先有的立场所左右,不要将你的结论强加于人,如果你要公布既定的政策、决定,要在事前说明不容讨论,需要与会人员讨论的一定不能是既定的决议。


7
凡是开会,必须守时

设定时间,准时开始、准时结束:准时开始、准时结束实际上就是尊重别人的时间,开会一定要准时,并要对每个议程定个大致的时间限制,一个议题不能讨论过久,如不能得出结论可暂放一下避免影响其他议题。


如果一个议题一定要有结论的话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使他们有思想准备。


8
凡是开会,必有记录

一定要有一个准确完整的会议记录,每次会议要形成决议,会议的各项决议一定要有具体执行人员及完成期限,如此项决议的完成需要多方资源,一定要在决议记录中 明确说明,这点特别重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经常会犯的一个毛病,由于会议没有形成决议,导致会议的作用没有体现出来,更会让一些管理人员误认为开会没有意义,直接影响其不想主持开会或者参与开会。


9
凡是散会,必有事后追踪

“散会不追踪,开会一场空”。


加强稽核检查:要建立会议事后追踪程序,会议每项决议都要有跟踪、稽核检查,如有意外可及时发现适时调整,确保各项会议决议都能完成。很多企业管理人员都没有这样的意识和习惯,企业的高层也缺乏这样的要求。


10
最后请记住三个简单却很有意义的公式

① 开会+不落实=零

② 布置工作+不检查=零

③ 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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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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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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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