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业务版图的逐步扩张离不开合作各方的口口相传,作为中间的搭线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也是合情合理。众所周知的销售佣金受限于税法文件的扣除比例,很多老板就开始“筹谋”通过看似合规的途径进行佣金支付,特别是在工程合同签订前期双方约定高比例取费,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涉税风险。
一、高比例工程合同佣金的支付途径
基于会计核算的原则,内部核算上佣金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毋庸置疑,最终都能够如实反映工程建设的真实盈利情况。但在后期进行涉税核查时,通过工程款支付冲抵方式支付佣金,相对应的工程合同体量往往巨大,翻查取数的工作量难以预计。因此,建议财务人员对于佣金支出设立专项台账备查,即使对外账面上没有清晰核算,财务人员同样可以通过台账快速查询每一笔佣金支付的实际流向。可能会有财务人员说这项工作太过于繁杂,但只有前置工作夯实精准,后期面对任何的检查才能够临危不乱去做好解释工作。居间费用取费金额的限制主要借鉴财税〔2009〕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具体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由于受限于税前扣除比例要求,建议双方约定居间费用不易过高,以免引起税务部门的重点关注。老板“遮遮掩掩”的支付,财务还是要小心谨慎,毕竟你才是专业的!小编还是要告知当中的“水深”:对于佣金数额一定要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确定,尽管双方有各自的考量,但一定要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取费,尽可能的让双方“满意”能够继续合作。理想状态下,有利于财务入账的佣金支付方式是搭建居间业务,这就特别要注意证据链的完整性,尤其是发票的合规取得。对于工程体量来说,付出的成本是企业决策者需要全盘衡量。与佣金直接关联的因素主要是合同总金额,对于既定佣金政策合理性一定是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调整完善,需要适配工程整体的预算体系,旨在实现最终整体项目的获利。企业的持续经营关键在于资金流的充沛,财务人员作为资金的把关人员,需要对于现金的储备结合业务有专业的预判,其中必然包含佣金部分的支出,事先规划储备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链中断影响工程项目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