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让你了解,农业生产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2022
02/24
作者:
中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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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业等企业都在向农业生产转型。那么那些农业生产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那些农业生产适用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是每一个投资者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毕竟挣钱不易,如果能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企业的利润,对于每个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开心的事情。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政策,共投资者参考。
一、税收优惠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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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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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和理解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具体细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条规定没有明确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是免税的?哪些又是减税的?减税的又减多少?这些问题就是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要回答的问题。
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林、牧、渔的具体范围:

(一)享受免税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1、部分基础性农、林、牧、渔业项目。
(1)蔬菜的种植。包括各种叶菜、根茎菜、瓜果菜、茄果菜、葱蒜、菜用豆、水生菜等的种植,
(2)谷物的种植。指以收获籽实为主,可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等谷物的种植。
(3)类的种植。包括马铃薯(土豆、洋芋)、甘薯(红薯、白薯)、木薯等的种植。
(4)油料的种植。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等油料的种植。
(5)豆类的种植。包括大豆的种植和其他各类杂豆(女口豌豆、绿豆、红小豆、蚕豆等)的种叫
(6)麻类的种植。包括各种麻类的种植如亚麻、黄红麻、兰麻、大麻等的种植;用于编织、衬垫、填充、刷子、扫帚用植物原料的种植。
(7)糖料的种植。包括甘茶、甜菜等糖料作物的种植。
(8)水果、坚果的种植。包括园林水果如苹果、梨、柑楠、葡萄、香蕉、杏、桃、李、梅、荔枝、龙 H 良等的种植;西瓜、木瓜、哈密瓜、甜瓜、草莓等瓜果类的种植;坚果的种植,如椰子等;在同一种植地点或在种植园内对水果的简单加工,如晒干、暂时保存等活动。但不句括牛水里和坚果等的采集
(9)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属于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鼓励优惠
2、中药材的种植。主要指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包括:当归、地黄、五味、人参、枸杞子等中药材的种植。但是不包括:用于杀虫和杀茵目的植物的种植。
3、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包括育种和育苗、造林、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4、牲畜、家禽的饲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猪的饲养从牲畜的饲养中分离出来,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则将两者合二为一,即牲畜的饲养包括猪、牛、羊、马、驴、马累、骆驼等主要牲畜,也包括在饲养牲畜的同一牧场进行的鲜奶、奶油、奶酪等手 L 品的加工,在农(牧)场或农户家庭中对牲畜副产品的简单加工,如毛、皮、番号等的简单加工,家禽的饲养包括鸡、鸭、鹅、驼鸟、鹤鸪等禽类的孵化和饲养;相关的禽产品,如禽蛋等。但是不包括鸟类的饲养和其他珍禽如山鸡、孔雀等的饲养。
5、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活动。包括天然林和人林的果实采集,如对橡胶、生漆、油桐籽、油茶籽、核桃、板采、松子、软木、虫胶、松月旨和松胶等非木质林木产品的采集;他野生植物的采集,如林木的枝叶等的采集。但是不包括咖啡、可可等饮料作物的采集。
6、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1)灌溉服务。是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系统的经营与管理活动。包括农业水利灌溉系统的经营、管理。但是,不包括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工程的管理。
(2)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冷却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3)兽医服务。是指对各种动物进行的病情诊断和医疗活动包括:畜牧兽医院(站、中心)、动物病防治羊位、兽医监察等活动。但是,不包括对动物的检疫。
(4)农技推广是指将与农业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的转让活动。
(5)农机作业和维修。
7、远洋捕捞。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渔业分为海洋渔业和内陆渔业两大种,其中海洋渔业分为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两种,没有单独列明远洋捕捞。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主要考虑到远洋捕捞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远洋资源,需要大力扶持,故对远洋捕捞给予免税待遇。

(二)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1、部分经济作物的种植。
(1)花卉的种植。包括各种鲜花和鲜花蓓蕾的种植。
(2)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茶、可可、咖啡等饮料作物的种植;茶叶、可可和咖啡等的采集和简单加工,如农场或农户对茶叶的炒制和晾晒等活动。不包括:茶叶的精加工、可可和咖啡的精加工。
(3)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香料叶、香料果、香料籽、香料花等的种植,如留兰香、香茅草、熏衣草、月桂、香子兰、枯若、苗香、丁香等香料作物的种植。但是,不包括香料的提取和制造等活动。
2、养殖。
(1)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动。包括利用海水对鱼、虾、蟹、贝、珍珠、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水产养殖场对各种海水动物幼苗的繁殖;紫菜和食用海藻的种植;海洋滩涂的养殖。
(2)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包括内陆水域的鱼、虾、蟹、贝类等水生动物的养殖;水产养殖场对各种内陆水域的水生动物幼苗的繁殖。

(三)没有列明的项目,以及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中,有两类项目是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的:
一是,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没有列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举了全部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但是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只是根据国家有关扶持和鼓励政策,从其中挑选一些特别重要的部分给予减税和免税优惠,其他没有挑选列明的项目即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范围。
二是,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也有专门的目录,一般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四、案例解析:投资产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一)案例:甲房地产公司考虑企业部分转型,经研究本年打算投资种植项目。经过考察,最终决定在种植中药材和种植香料之中选择一个。假设种植中药材或种植香料均能实现利润500万元,且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请问甲公司投资那个项目收益最大?

(二)案例解析:
方案一:选择种植香料。种植香料的所得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则应纳企业所得税=500*25%*50%=62.5(万元)
方案二:选择种植中药材。免征企业所得税。
结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63.5万元(62.5-0),若以实现税负最小化为纳税筹划目标,则应当选择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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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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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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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