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懂得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从而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
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都表明,一个国家的兴旺和长久,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治理水平,而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则集中体现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力上。
关于制度,有一个特别经典的例子,叫做分粥的故事。
有一群穷人住在一起,每天共分一大桶粥。
悲剧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吃的。
刚开始,他们决定抓阄,赢的人来分粥。
结果,运气好的人连续几天都是饱的,运气差的人天天饥肠辘辘。
运气差的人不开心了,觉得这不公平。
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投票,选出品德最好的一个人来分粥,让他尽量把每一碗都分得平均。
然而这位品德好的人因为没有制度的约束,变得贪心起来,每次都给自己和巴结讨好他的人分得最多,给他看不惯的人分得最少。
换成另一个人,结果还是一样。
他们这才明白,在权力面前道德毫无约束作用。
一个聪明的人提议,大家应该再选出一名监督人士,来监督分粥的人。
刚开始效果还挺好,没想到过了几天,分粥人和监督人居然沆瀣一气,两人合伙“贪污”了不少的粥。
于是乎,大家决定重新制定一个制度——成立三人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监督委员会,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
这下子公平是公平了,可监督委员会和分粥委员会总是互相扯皮攻击,等讨论结果出来,粥都凉了。
因为效率太低,这个方案也被否决了。
最后经过多次讨论,他们决定不再由固定的人分粥,每人轮流一天,而且分粥的人要等别人挑完了,拿剩下的最后一碗。
奇妙的是,这一次,每人每天分的粥基本上平均了。
原来,为了不让自己剩下的那碗是最少的一碗,分粥的人必须尽量分得平均,如果少了,也只能自己认了。
这就是制度的力量。
像故事中的七个人最初那样,指望靠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是极其不现实的。
道德在资源相对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障,资源紧缺不足的时候,人们更倾向于自私,如果不自私,就会难以生存,这是人性使然,也是自然法则。
面对权力,人的欲望会被无限扩大,自私会更加严重。
风筝没有了丝线将会堕入无边风中,河流没有了堤坝将会吞噬无数生命。
人类社会亦是如此,没有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
17—18世纪,英国将澳洲变成殖民地之后,决定把英国本土的罪犯送到澳洲去。
这样一方面解决了英国当地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澳洲因人口过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英国政府雇佣了一批私人船只运送犯人,并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私营船主付费。
但私营船主为牟取暴利,往往超载运送,导致船内乌烟瘴气,拥挤不堪。
有些船主为了降低成本,更是恶意克扣犯人的水和粮食。
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和非人的虐待,导致大部分犯人在中途就死去。
英国政府调查后发现,运往澳大利亚的犯人平均死亡率高达12%。
其中有一艘船运送424个犯人,中途竟死了158个,死亡率高达37%!
为了降低犯人的死亡率,英国政府决定向每艘运送船只派一位政府官员,以监督船长的行为,严令规定不得虐待犯人,并配备了专业的医生随船支援。
然而高额的利润和不健全的监督机制使得船长们宁愿铤而走险,要么用金钱贿赂随行官员,要么将不愿合作的官员进行迫害。
据说,当时有不少的随行官员和医生不明不白地死亡,而政府却无可奈何。
面对生命的威胁和金钱的诱惑,大部分官员只能被迫选择同流合污。
于是,官员监督没有了任何意义。
奖罚机制都建立了,犯人的死亡率却一直居高不下。
英国政府只好采取最古老的方法——他们把私人船主们集中起来进行道德教育,劝诫他们要珍惜生命,不要把金钱看得过于重要,要配合政府。
当然,情况没有得到任何好转。
最后,经过无数次商议,英国政府终于发现了奖励机制的弊端,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上船付费”改为“下船付费”:船主们只有将犯人活着送达澳洲,才能赚到运送费,少一个人数,就少赚一笔钱。
私人船主们为了能够拿到足额的运费,开始千方百计地保证每一个犯人的生命安全,很多甚至还主动配备医生和药品。
这样一来,这个制度既降低了政府监督的成本,又抑制了官商勾结的不良风气。
有资料说,新方案一出,犯人的死亡率迅速降到了1%以下,有的船只甚至创造了零死亡记录。
这个故事说明,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受到扼制,而坏的制度则会让好人四处碰壁0,甚至变坏。
有时候,把事情结果和个人利益联系起来的制度,比道德呼吁更能解决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道德约束机制就不重要。
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道德的力量有时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个人权利和社会正义。
然而这一切都必须以遵守规则和制度为前提。
更多时候,道德只是一种自律工具,是个人对自我的约束,如果用来他律,往往会超出道德的范围。
最典型的案例便是,我国向来推崇尊老爱幼,这是道德上的一种追求。
但很多人往往倚老卖老,别人不给他便宜占,他就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肆意谴责和绑架他人。
年轻人因不让座而被老人口头辱骂甚至拳脚相向的事情并不少见,道德似乎成了这些人的利器。
这个时候,规则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道德是不能侵犯人的权利的,道德对权利的侵犯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
道德不是义务,而是一种良知,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牺牲自我成全他人。
胡适先生曾说过:
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
人首先应该遵守规则制度,再来谈道德。
违背了规则制度的道德没有任何意义,只谈道德不讲规则,这样的社会很虚伪。
我们不能奢望仅靠道德约束就能建设好一个社会,一个国家。
建立起规则制度,整个社会才能变得越来越好,很多时候,好的制度往往能够事半功倍。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家企业,都应该有适合自己的一套制度,这个制度是公平公正的保证。要想维护制度的权威,公司老板、高层管理者就应该先遵守制度,用制度管人,而不是用人情管人。
人管人累死人,这个道理管理者都懂得。那怎样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高效从容的管理者呢?
▌1.提高认识: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实质上是一种塑造人的过程。为什么要定制度?就是因为某个方面不规范,有问题,需要明确大家的行为要求,原来大家习以为常的习惯行为需要做出改变,按照制定的制度来。
任何人都不喜欢受到约束,制度本身就是对人的约束,会让人不习惯,不舒服,甚至伤害到某些人的利益,我原来一直是抄小路上班,你现在让我走大路,远了一大截子,那哪儿成!
特别是对于自由惯了散漫惯了的国人来,管理者定制度之前一定要再三思考:这个制度能不能得到落实,有没有信心、决心落实好?如果这个制度落实起来有难度,自己也没有太大的把握,就干脆不要定,连说也不要说,否则,只会让管理者没面子,降低管理威信。
▌2. 自我反省:你的团队制度落实得如何?
有没有领导带头不执行?
制度颁布后,领导要求其他人执行,自己往往不执行;或者中高层管理人员不执行,只要求一般员工执行。久而久之,上行下效,大家都不执行了,又回到了“人管人累死人”的局面。
有没有忽略过程、只重结果而导致的不执行?
因为制度本身可能不合理,如果执行的话,要这个审核、那个签字,很麻烦;不执行,只要是结果一样,领导会同样高兴,甚至会夸下属“聪明”“干得好”。久而久之,大家都忽略了过程,只追求结果。
事实上,过程是结果的必需,结果是过程的必然。没有事前和事中控制的过程,不会导致有好的结果。即使是有好的结果,可能也是偶然的、个别的。而一旦没有好的结果,再追溯原因,就已经晚了,因为从领导到员工已经养成了不要过程、只要结果的执行习惯。
有没有制度面前不平等所导致的不执行?
有的企业里,一把手可以“理所当然”地不执行外,高层违反制度后一把手鉴于自己都没能执行制度,所以就“网开一面”算了,中层干部违反了制度后,高层也以“有情可原”来开脱,对有的员工,因为人情关系等原因,也可以“下不为例”,口子越开越大,结果导致制度执行的“大面积塌方”。你的企业、团队在制度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
▌3. 抛弃熟人文化,建立生人文化
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部门的管理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你的下属喊你叫大哥,叫老兄、老弟?如果有,这种“熟人文化”将会导致团队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什么?因为你和下属是兄弟关系,就算犯了点儿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大哥?只有一个目的:他要特权,想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不按规则办,在团队里特殊化,横着走。
所以,管理者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下属称兄道弟的结果是,下属犯了错误,违反了制度,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后遗症是下属得寸进尺,不拿制度当回事,嬉皮笑脸,整个团队管理接近失控状态。
如果不这样呢?事情就好办多了,咱们是工作关系,契约合同关系,公事公办,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拿钱干活,规规矩矩,照制度来,为什么?因为大哥不在,我得小心点儿,否则会挨罚的,这就是“生人文化”。
因此,不管是是老板、总经理还是部门经理,要想把团队带好,必须抛弃“熟人文化”建立“生人文化”,不给那些投机取巧的、耍小聪明的人留有空间,这样一来制度的执行当然就顺畅多了。
▌4. 明白制度管理根本上是对员工的负责
高明的管理者明白,制度管理就好比拧螺丝,虽然拧紧需要费很大的力气,但只要咬紧牙关坚持住,拧紧它,从一开始就严格执法,之后,团队就会形成按照制度自动运作的机制;如果拧得不够紧,慢慢地就会跑风漏气,制度之墙就会成为残垣断壁,团队失去规则约束,风气便会越来越糟。
商鞅认为:“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商君书·靳令》)。就是说,制度管理一定要用好处罚,对于较轻的犯罪如果施以重罚,那么轻的犯罪就不会来,重的犯罪也就不会发生了,从而达到用刑罚遏止刑罚,以收到不用刑罚就做成事情的效果。
怕得罪人的管理者就像“水”,软弱无力,对违反制度的下属不敢管、不想管、老好好,员工也觉得上司脾气好,甚至有点喜欢这样的管理者。
但是,一来二去,一些员工养成了蔑视制度,轻视规则的恶习,最后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误被开除甚至违法犯罪,“溺水而亡”;而严厉苛刻的管理者就像“火”,熊熊燃烧,铁面无情,敢抓敢管,制度面前员工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长此以往,大家养成了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小错不犯,大错没有,一生平安。
我们俗话说的“打是亲骂是爱”也是这个道理,严格的制度管理是对员工的爱与负责任,而对下属的违章行为有情可原,就是一种怂恿和溺爱,下属的小错就可能导致大错的发生,这实质上是对员工最大的伤害和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