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住宅市场,总有一些房子售价明显低于其他房子,但是又备受冷落无人问津,部分是因为是在企事业单位名下,出售的话会涉及土地增值税。而卖家往往会要求买家承担土地增值税,过程中土地增值税金额多少很难计算,房价降低的金额可能还不够承担的土增。 不同时期,企事业单位是否可以购置住房都是一个调节的手段,房市火爆限制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房地低迷,企业事业单位又可购置住房。很多老板也会关心,企业名义购置住房和个人名义购置有何不同?税收有什么区别?其实从上一段引言中可知,企业名义购置住房伴随的是企业名义销售住房,就会产生土增纳税义务,而个人名义销售住房是免土增的。本文所指的住房特指住宅,不包含商铺、车位、公寓等商业性不动产。 近期,西安发布解除限购令,其中的第五条如下: 也就是,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有资格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甚至鼓励批量购置二手住房,实现去库存托起房市的作用。这个文件呢,是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近期的大环境呢,税务机关严查税收不合规,前期很多税收不合规的行为都在补税。 那企事业单位购置住房,用途是什么?税收处理有什么不同呢?按照我们官方给出的用途,我们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职工宿舍 1、增值税 无论是职工宿舍还是个别高管的独立宿舍,都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企业所得税 购进住宅计入“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算折旧,折旧金额按照职工的职能,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福利费中,属于员工的非货币性福利。 特别提示,由于不动产总金额较大,按照规定年限计提折旧后,福利费金额也不会很低。企业所得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个人所得税 员工集体宿舍福利,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别高管独立的宿舍福利,需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二、居家式旅馆、民宿 1、增值税 正常对外经营,企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购置住宅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企事业单位经营居家式旅馆、民宿,增值税是属于租赁不动产还是住宿服务呢?需要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是否属于住宿服务关键在于有无提供配套服务,如果提供配套服务,属于住宿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2、企业所得税 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购进住宅计入“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算折旧,折旧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三、老板以及个人家庭使用 1、增值税 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企业所得税 与企业经营无关,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扣除相关性原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3]158号,视同利润分配,需要按照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闲置不用等待升值 第四种情况最为特殊,企事业单位购进住宅既不用于任何经营用途,也不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而是单纯作为投资的产品,故购置后暂时闲置。 1、增值税 增值税不得抵扣是反列举,暂无进项转出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 持有期间按照目前的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固定资产和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无直接明确不允许扣除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不得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为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但在实际中可能会存在税企争议,购置用于投资的住宅闲置期间的折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持有期间折旧不允许扣除。 企业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会计不折旧税法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上海市财政局在线访谈: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4年4月26日) 综上,企事业单位购置住宅,持有期间用途不同,涉及的税种也不同。除了以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还会涉及到持有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需要根据用途,正确缴纳各税种,避免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